課程名稱 |
日本競爭法與智財法判決專題研究三 Seminar on Interface of Competition Law and Ip Laws in Japan (Ⅲ) |
開課學期 |
100-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黃銘傑 |
課號 |
LAW8004 |
課程識別碼 |
A21 D5130 |
班次 |
|
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三1,2(8:10~10:00) |
上課地點 |
法研6 |
備註 |
限博士班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5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01japcomip |
課程簡介影片 |
|
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
課程概述 |
本課程將從日本學說針對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法二者間之相生與相剋關係,進行探討。在經濟時代中扮演的絕大重要角色之智慧財產,其權利行使之不當,可能反而會對知識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競爭法制對此類不當權利行使,可扮演何種制衡角色?實際上又扮演何種角色?乃為本課程探討之目標。 |
課程目標 |
藉由本課程之檢討,修習者當能初步瞭解日本法對於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法二者間之微妙關係之評價,競爭法對於智慧財產法可發揮之制衡作用及界限,並對未來智慧財產法之運用及修正方向,有一定清楚之認識。 |
課程要求 |
修習本課程者,應於碩士班階段修習過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法專題研究,並修習過日文法學名著二或通過日語檢定二級以上者.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
Office Hours |
|
指定閱讀 |
根岸哲等編,ネットワーク市場における技術と競爭のインターフェイス,有斐閣,2007年。
稗貫俊文,市場、知的財產、競爭法,有斐閣,2007。 |
參考書目 |
岩本章吾,知的財産権と独占禁止法―独禁法解釈論の再検討序説,晃洋書房,2008。
高橋宏明,知的財産の研究開発過程における競争法理の意義―知的財産権概念の私的側
面と社会的側面,国際書院,2003。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